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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4-16 作者: 阅读数:4703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1〕4号)精神与要求,澳门尼威斯人将开展2021年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招标项目

1.浙江省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管理平台研究与建设

2.高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现状与对策研究

3.高校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常规项目研究范围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2.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3.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

5.实验队伍建设;

6.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7.仪器设备资产管理;

8.实验室安全与环保;

9.物资采购与供应;

10.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具体详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1.招标项目要求2-3所高校联合,由牵头单位申报。

2.常规项目澳门尼威斯人限报2项。

三、经费资助

招标项目10000-15000元,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6000-8000元、一般项目2000-3000元。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本次立项项目结题时间为2023年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延期1年。

五、申报评审

1.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或近三年有被终止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2.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名称项目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3.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受理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人员的项目申报。

4.研究预期成果之一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及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其中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

5.学院将组织院内评审,确定上报项目名单并排序。

六、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俞老师电子邮箱:ysq@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省平台网上申报待确定上报项目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58619139

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认真研读附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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