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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尼威斯人关于2021年上半年集中受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通知

来源:实验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3-19 作者: 阅读数:4551次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澳门尼威斯人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办2016[4]号)和《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报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办澳门尼威斯人[34]号)相关规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将开展2021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集中受澳门尼威斯人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报废条件

   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报废条件。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19日—4月9日,各二级学院、部门核查资产后,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提交待报废、有帐无物的资产清单。提交的资产清单格式详见附件1。

2、2021年4月9日—4月20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对上报的待报废资产进行集中审核、整理与反馈。

3、2021年4月30日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按文件规定进行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回收残值,各二级学院、单位做好固定资产转接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2、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回收入库。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58619881,邮箱niwx@hdu.edu.cn

 

附件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二0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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