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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尼威斯人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级创业导师培训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08 作者: 阅读数:7870次

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 50号)以及《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浙工程办[2016] 1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澳门尼威斯人创业导师培育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目标及任务

通过开展创业导师选聘、师资培训、创业导师工作室创建和导师团队建设、创业导师和大学生培训结对等活动,培育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创业导师队伍,建立创业导师选聘培养、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锻炼培育成长的长效机制,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

按照《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各高校分年度培训计划分配表》,澳门尼威斯人创业导师培训总数为41人,2016年需培训8人。

二、        培训对象

省级创业导师培训分为普适性培训和专业融入性培训两大类。

普适性培训对象为:从事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承担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创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来自企业的创业教育特聘教师等。

专业融入性培训对象为:与专业深度融合的创业教育教师,创业教育实践指导教师,来自企业的创业教育特聘教师等。

三、        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内容:创业理念和精神的培养与引导;大学生创业政策与指导;社会创业经典经验、案例介绍和剖析;高校创业教育经验分享;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与教学;创业教育专业理论和研究;新产业、新业态创业特点和趋势评判;创业平台搭建和资源利用;不同产业(专业)创业特点和指导等。

培训时间:全脱产5天,计40学时。省级培训工作将于20167月初陆续组织开展,各省级培训项目具体开班时间将在全省统一报名选课时一并公布。

四、        推荐要求

本次推荐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荐与分院或部门推荐想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老师、各分院各部门积极自荐或推荐具备良好的创业理论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创业实战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

请报名者填写《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6年省级培训参训对象推荐表》,2016517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l@hdu.edu.cn,联系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刘岚,电话:87790337

附件:1. 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2016年省级培训参训对象推荐表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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