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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团字〔澳门尼威斯人〕25号 关于做好澳门尼威斯人-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澳门尼威斯人-11-23 作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 阅读数:5226次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澳门尼威斯人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澳门尼威斯人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澳门尼威斯人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

1.缴费金额。每名团员每月0.2元,本次上交团费为澳门尼威斯人年9月-2021年2月,即需要缴纳6个月的团费,共计每人1.2元;

2.填写表单。各班团支书收集本支部政治面貌,于11月19日10:00-11月20日24:00填写政治面貌收集表单(麦客表单形式),由各分院学生会对表单信息进行校对,并依次为依据进行团费收缴。

3.确认缴费。各分院应于11月20日-11月24日期间自行开展团费收缴工作,核对无误后统一于11月25日8:30-18:00期间转账至经济学院指定支付宝账号(19858876322张灿)汇总,转账时务必分批次转账,做到一分院一级一转,备注年级分院名称、缴费人数、实缴团费总额(例如:19经济学院-210人-252元);

4.盖章注册。各团支部缴纳团费后,团支书须携带本支部所有团员证于11月30日-12月4日期间至青马学院办公室(学生事务大厅105)加盖注册章;大四年级各班团支部的团员证须由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收集并携带至青马学院办公室(学生事务大厅105)加盖注册章(值班表见附件1)。

二、团收缴意事项

1.对于缴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学院团委准后可以少或免附件2

2.留团查看处分团员,在查看间仍应按团章定交纳团

3.团员入党在备期须纳党,可免团费。

4.开除团籍的团,在恢复团籍,在开除团籍期间团费可以不必缴,如本人自补缴,团支部以接收。

5.不按规定缴纳费的团员,团织可以进行批。无续6不缴团费脱团

6.业生团员须缴团费后,方可理毕业生团组系转手续,因此务认真对待。毕班团支书在收费时,要据团部信息次清核对无方可交。

7.未满28周岁的学生员(预备党)保团籍,可缴团费在附件3团员人,并备注注明困难员、生党含预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王馨怡(团委办公室):0571-58619875

张浩栋(学生):13067882979

电子邮箱hdxgtw@hdu.edu.cn



附件2:澳门尼威斯人-2021学年第一学期困难团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免缴团费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2021学年第一学期青马学院团员注册盖章工作值班表.docx

附件3:澳门尼威斯人澳门尼威斯人年9月-2021年2月团费缴纳清单.docx



                              共青团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澳门尼威斯人1111



文件:信工团字〔澳门尼威斯人〕25号 关于做好澳门尼威斯人-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费收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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