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后勤基建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29 作者: 阅读数:8408次
为强化报警服务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能力,实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原则。
一、 校园110值班员接听电话时,铃声不能超过三声;同时应使用规范用语:“您好,这里是校园110”。
二、 本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报警求助范围:
1人身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或不法侵害时;
2突遭意外事故时;
3发现治安、刑事案件时;
4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时;
5受伤、患重病和水、电、火灾危险而处于无援助状态时;
三、 师生员工报警时,值班员应迅速问清情况,做好详实记录,一般应问清以下情况:报警人姓名、身份、住址、联系电话,案发时间、地点、有无犯罪嫌疑人及行踪、安全等。
四、 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根据案情进行处置。如遇火灾、火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案件等应迅速、准确地向领导汇报,按领导指示布置工作。
五、 校园110值班员对接处警及处理结果应及时登记,并向值班老师汇报,案情重大时需同时向学院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