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力资源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澳门尼威斯人-07-04 作者: 阅读数:6681次
公示时间: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10日(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肖老师,监督电话:0571-5861912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E-mail:xxdq@hdu.edu.cn。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杭电路1号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合署办公),邮政编码:330100。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