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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开展部长(主任)助理选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澳门尼威斯人-06-18 作者: 阅读数:8615次

为适应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近期选拔任用一批部长(主任)助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五)民主集中、依法办事。

二、工作目标

(一)选拔一批德才兼备、年轻有为、敢于担当、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推进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二)加强干部梯队建设,积极实现队伍结构合理,更好地发挥干部的作用。

三、岗位职数

岗位及职数一览表见附件1。

四、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基础较好。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了解高等学校办学的一般规律,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实践经验、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4、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能顾全大局。

二)资格条件

1.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小于40周岁,1980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3.本科毕业, 6年以上工龄且有1年以上院(校)龄,或者院(校)龄4年以上;

研究生毕业或有硕士学位, 4年以上工龄且有1年以上院(校)龄,或者院(校)龄2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毕业,1年以上工龄且在本院工作半年以上;

近三年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者,不受上述工龄和院(校)龄的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特殊工作岗位还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要求。

(三)破格条件

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同意,可破格。

五、选任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

(二)应聘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干部岗位自荐表》(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把自荐表书面稿投至格致楼328(电子稿发至xxdq@hdu.edu.cn.)。

个人自荐最多可报2个岗位,要明确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不填写的视为不服从)。交自荐表时须同时交干部选任工作公开承诺书(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组织部、纪监办、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面试工作由组织部具体组织。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面试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建议人选,报学院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事宜,由组织部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助进行。

(六)讨论决定。学院干部选任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虑人岗适配等因素,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经排序后,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

(七)任前公示。组织部对所有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告。

(八)办理任职手续。对公示公告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正式行文聘任;安排对任职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六、时间安排

干部选任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初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七、组织领导

本次选任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叠峰

成  员:彭萌萌、卢文军、胡建平、臧伟坡

八、纪律要求

学院各级组织和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选任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任环境,具体规定如下:

(一)广大干部要服从学院大局,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二)在新任干部未到岗之前,各部门教职员工要坚守岗位,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三)干部离开现任岗位时,应做好工作交接,不得损坏、私分公物,不得销毁、隐匿或带走原岗位的文件、材料,不得带走原单位(部门)的公共用品。

(四)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禁拉帮结派和从事非组织活动,对跑官要官者,将不予任用,并严肃批评和处理。

(五)参加聘任的干部,不得弄虚作假,不许走关系、请托说情拉票。违纪者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六)酝酿讨论干部的情况应当保密不得外泄。干部的任免、调配决定,在未正式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私下传播和透露。

(七)严肃组织纪律,对组织决定轮岗交流的干部,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服从者,就地免职。

(八)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选任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全院师生员工对选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党委组织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纪委,0571-58619121;组织部,0571-58619878;举报邮箱:xxdq@hdu.edu.cn.

九、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部长(主任)助理岗位及职数一览表

2.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部长(主任)助理选任工作进程表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干部岗位自荐表

4.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干部选任工作公开承诺书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docx

附件3.docx

附件2.docx

附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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