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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之星”评选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澳门尼威斯人-05-21 作者: 阅读数:6301次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从事管理、教辅和工勤技能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含非事业编制人员)。2017年后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与推荐

“服务之星”最终评选名额不超过3人,重点向管理服务一线倾斜。候选人推荐名额不超过9人,行政一支部可推荐候选人4,行政二支部可推荐候选人5人。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长期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廉洁自律、廉政勤政;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管理、教辅、后勤服务等工作上业绩突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个人。

1.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学院发展,在澳门尼威斯人从事管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

2.尽忠职守,勤勉尽责;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在管理服务一线工作表现突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个人;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公认度。

3.管理岗位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学院师生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教辅岗位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为学院教学、科研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工勤岗位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技能操作和维护能力,为学院日常运行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本次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服务之星”专项评选组,由主管人事工作副院长任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教务部、计划财务部、公共事业部、网络信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专项评选的组织与领导。

(二)评选程序

1.候选人推荐。以二级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候选人选。

2.资格审查。二级党支部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后提交“服务之星”专项评选小组。

3.专项评选组评审。专项评选组进行评审,推荐排名前3的为获奖候选人。

4.领导小组审议。专项评选组将“服务之星”拟获奖人选名单报送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公示。符合条件者推荐1人至校本部参加“星耀工程”项目评选。

5.发文表彰。正式发文并召开表彰大会。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注重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在推荐时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搞平衡照顾,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各二级党委在澳门尼威斯人526前将以下材料报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  zzrs@hdu.edu.cn

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佐证材料、候选人汇总表、各二级党支部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附件: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澳门尼威斯人年“服务之星”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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