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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团字〔澳门尼威斯人〕8号 关于做好2019-澳门尼威斯人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澳门尼威斯人-03-18 作者:经济系、英语系联合团总支 阅读数:6937次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澳门尼威斯人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澳门尼威斯人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青发〔2016〕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澳门尼威斯人实际,现将2019-澳门尼威斯人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流程

1.以支部为单位,各班团员于4520:00—4716:00期间,填写《政治面貌收集表单》(麦客表单形式)。截止时间后由经济系、英语系联合团总支导出各系表单进行备份并核对。

2.以支部为单位,各班团支书于4月9日—412日期间,收齐本班团费并核对。(收费标准:每名团员每月0.2元,大一、大二、大三年级此次团费缴纳期为澳门尼威斯人03 月-澳门尼威斯人08月,共6个月,每人次1.2元;大四年级此次团费缴纳期为澳门尼威斯人03月-澳门尼威斯人06月,共4个月,每人次0.8元)

3.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本系团费收缴工作,并填写附件1,4月18日19:00前将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团费转账至指定支付宝账号:15957929329 柳畅,转账时务必备注:年级系部名称-团员人数-实缴团费总额。请务必分次转账,做到一系一级一转。(如:19级经济英语系-210人-252元

4.由经济系、英语系联合团总支再次核对,汇总团费收取情况,报送院团委。

二、团费收缴注意事项 

1.各班团支书上交系部进行转账时务必备注年级专业名称、团员人数、实缴团费总额。(如:18级金融一班-40-48元)

2.对于缴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核查,报院团委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团费并由其系部团总支填写免缴团费人员登记表(附件2)。

3.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4.团员入党在预备期须缴纳党费,可免缴团费。

5.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处于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必补缴,如本人自愿补缴,团支部可以接收。

6.对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7.毕业生团员须缴齐团费后,方可办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因此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班团支书在收缴团费时,要根据团支部信息再次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 

8.未满 28 周岁的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保留团籍,可免缴团费,在附件1中不计入缴费团员人数,并在备注中注明困难团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

9.因本次情况特殊,本次实施线上收取团费模式,请各系团总支做好相应收缴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亭(教师):13132398502

项将豪(学生):1985819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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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澳门尼威斯人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清单.docx

附件2:2019-澳门尼威斯人学年第二学期困难团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免缴团费人员登记表.docx


共青团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澳门尼威斯人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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