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0-25 作者: 阅读数:6657次
根据《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2019年10月)》(20191012发布,链接地址http://innamosina.com/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catid=94&id=4647&web=organization)的要求,拟对初审合格人员安排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参加复试
1、根据公告要求,澳门尼威斯人对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确认,名单详见附件“复试人员名单2(201910)”。
2、学校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初审合格人员收到邮件或见到本公告后于10月27日下午16:00之前编写“姓名+应聘岗位+确认参加复试”邮件发送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进行确认:zzrs@hdu.edu.cn。
3、应聘当天请应聘者携带应聘申请表、个人简历以及个人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类技能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等各一份备查。
二、复试安排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参加。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1、合格人员于10月28日中午12:00到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青山湖校区格致楼330签到,提交面试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2、面试于10月28日下午13:00开始。
(二)复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分为个人陈述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
(1)应聘人员自我陈述3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经历、应聘优势和工作设想等内容;
(2)考官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问,时间5分钟左右,问题涉及个人简历、职业能力、情境设置等,考查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语言表达、语言逻辑等方面。
(三)复试成绩
复试最终成绩为考官评分的平均成绩,若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人员可空缺或调剂。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办公地点在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青山湖校区。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请各位应聘者妥善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注意出行安全。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杭电路1号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青山湖校区格致楼330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71-58619117 臧老师、陈老师
E-mail:zzrs@hdu.edu.cn.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