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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澳门尼威斯人中层副职选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6-27 作者: 阅读数:6649次

各部门、系部:

  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学院中层副职选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院机构设置与岗位聘任方案,深化人事干部制度改革,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为加快推进学院建设提供干部队伍支撑。

二、选任原则

(一)党管干部、忠党爱国;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

三、选任范围与任期

(一)全院中层副职岗位公开面向全院在岗教职工选拔任用。

(二)新一届中层副职任期四年。

(三)对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学院中层副职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择时重新启动选任程序。

四、选拔任用条件

(一)提任中层副职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提任中层副职岗位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1974630日以后出生)。

(三)提任中层副职岗位的,一般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五、选任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组织人事部发布中层副职岗位选任通知、公布岗位。

(二)应聘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中层副职自荐表》(见附件3),规定时间内把自荐表书面稿投至格致楼330指定投票箱(电子稿发送至zzrs@hdu.edu.cn)。交自荐表时须同时交中层副职选任工作公开承诺书(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学院党委成澳门尼威斯人层副职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中层副职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选拔方式。学院中层副职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人岗相适度等因素,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票决产生建议人选。

(五)考察。对拟提任中层副职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六)决定拟任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报学院中层副职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六、时间安排

学院中层副职岗位选任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七、纪律要求

(一)广大干部要服从学院大局,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参加选拔的教职工,不得能虚作假,不许走关系,请托说情拉票。

(二)学院党群工作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选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全院教职工有权向党群工作部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学院党群工作部,0571-58619121。电子邮箱:学院党群工作部,xxdq@hdu.edu.cn

八、本方案由学院中层副职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中层副职岗位及职数一览表

2.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中层副职选任工作进度表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中层副职自荐表

4.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中层副职选任工作公开承诺书

 

中共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627

关于开展澳门尼威斯人中层副职选任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层副职岗位及职数一览表.docx

附件2-澳门尼威斯人中层副职选任工作进度表.docx

附件3-澳门尼威斯人中层副职自荐表.docx

附件4-澳门尼威斯人中层副职选任工作公开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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