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1-11 作者: 阅读数:6596次
各学院、部处: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准则”“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处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意见”的重要意义。“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澳门尼威斯人效,教育部同时还制定印发了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意见”,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为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二、认真组织“准则”“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学院、部处要及时组织开展准则和指导意见的学习,将这项学习纳入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书育人实践,全面理解和把握准则和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强化行动自觉,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请各学院、部处把学习贯彻“准则”“意见”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大力挖掘身边优秀教师典型,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szgl@hdu.edu.cn)。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19年1月11日
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电人通〔2019〕2号).pdf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doc
附件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