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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08 作者: 阅读数:5916次

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网上办理(跑零次):

参保单位或个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江省医保中心;点击个人参保凭证录入模块,根据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录入相关信息,保存提交接续申请。

省医保中心将会根据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交的转入申请进行受理并发送《联系函》至转出地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关系接续。受理情况将会有短信推送参保人员。参保人员也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交原参保地医(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提出接续申请。

窗口审核受理并按照医保政策进行医保待遇解封操作。省医保中心将会根据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交的《参保凭证》生成并发送《联系函》至转出地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医保关系接续。受理情况将会有短信推送参保人员。参保人员也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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