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07 作者: 阅读数:7868次
各企业院所:
根据《关于临安区十三五“812”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第二次选拔的通知》(临人培办﹝2018﹞6号)文件要求,现就青山湖科技城开展临安区十三五 “812”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第二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城组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11月16日前,将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1545907314@qq.com,纸质版报送至青山湖科技城科技大市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958号科创大楼裙楼一楼大厅)。
1、申报材料接收:青山湖科技城科技大市场
联系人:张晨,程祯
联系电话:61060122,18042307751,19957133735。
2、申报及政策咨询:区人社局
联系人: 朱震,郑洁;
联系电话:63722504,63721209。
二、培养经费资助及使用
1、对入选的“812”人才培养对象,区人才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每人4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经费资助。
2、专项经费使用,按照《杭州市临安区“812”人才培养工程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执行,资金主要用于培养人选的科研活动、接受继续教育、进修深造、参加高层次的学术技术交流考察活动等,区人才专项资金投入的培养经费分两次下拨到培养人选的主管单位,实行专款专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临安区十三五“812”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第二次选拔的通知》
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科技与产业发展局
青山湖科技城科技大市场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