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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 发布时间:2018-09-10 作者: 阅读数:8597次

信息办〔2018〕15

 

 

关于印发《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部门: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2.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单身公寓入住协议

 

                                2018年9月7日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9日印发



附件1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单身公寓管理,更好地满足单身教职工的租住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租住条件 

1.学院正式在编的单身(或配偶不在杭州市区及临安区)教职工且本人及家庭在青山湖没有住房。 

2.经学院批准来澳门尼威斯人挂职、兼职等需校内安排住宿的人员。

3.其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人员。

二、租住标准 

1. 学院中层干部、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可申请单人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可申请两人间。 

三、租住审批手续 

申请租住学院单身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经党政办核准同意后,发放《单身公寓入住通知单》。凭《单身公寓入住通知单》到学院计划财务部交纳单身公寓床位及公用设施等押金人民币1000 元。

2.办理入住手续

经批准入住的人员凭《单身公寓入住通知单》和押金缴款单到学院党政办签订《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单身公寓入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四、房租标准及收费程序 

1.房租标准(只对学院正式教职工,其他人员每间800元/月)

双人间:南向400元/月/间,北向300元/月/间。(双人入住的每人承担一半)

单人间:南向300元/月/间,北向200元/月/间。

2.房租及水电费收取

房租及水电费每半年收取一次,按6个月预收。水电费按80元人/月收取。

3.押金退还

租住人员不再租住单身公寓时,由本人向学院党政办提出申请并办理退房手续,持党政办开具的《单身公寓押金退还通知单》和入住时的押金缴纳收据,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五、其它相关规定 

1.入住单身公寓的人员要服从安排,每人只能占用规定的床位,不准擅自调换床位和房间;确需调换床位的,须经学院党政办同意并登记注册。不得擅自将房间、床位转让或租借他人,一旦发现,取消租住资格,学院将对此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2.入住单身公寓的人员要确保单身宿舍消防、用电安全,自觉爱护房间内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自觉营造良好的住宿生活环境。 

3.入住单身公寓的人员调离学院,或因请假、进修等原因离校半年以上均应在离校前办理退房手续;特殊情况可报学院党政办审批。

4.学院单身公寓原则上是为单身教职工提供的过渡性临时住所,特殊情况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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