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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12 作者: 阅读数:6375次

浙科发条〔2018111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条发〔2014175号),现将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明确领域(学科)方向,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推进建设。突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根据我省战略性澳门尼威斯人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需求,以提升我省自主创澳门尼威斯人力和学科影响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在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前沿新材料、生物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控等研究领域组建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2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专职科技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60%;实验室主任在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8个月,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五)每个学院或研究机构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报送

(一)网络申报: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此次申报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请申报单位选择“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网上办理”,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再进入跳转后的“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按照“浙江省XXX(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实验室”或“浙江省XXX(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并按拟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名称在注册后填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管理:依托单位,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推荐工作,对申报对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从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下载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申报材料,按A4双面打印、盖章、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一式一份邮寄至浙江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四、申报时间

科技厅网上申报、审核截止到20187218: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到20187418:00(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选择优秀的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的平台予以推荐。学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6月22日,预期不再接收受理。

申报材料(申请书和辅佐材料)按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由依托学院或科研机构签字盖章后送至科技处312房间,电子稿发至邮箱kjc@hdu.edu.cn

五、联系方式

科研院基金与平台管理科

联系人:王洪波

联系电话:86878628;15381139072(9239072)

浙江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申屠佳丽张薏萍

联系电话:0571-87054154 87054009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412

邮编:310006

六、网上注册与技术咨询

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0571-85214237

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填报:0571-87054113851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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