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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档案归档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 发布时间:2018-06-11 作者: 阅读数:7833次

各部门:

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学院启动2016、2017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现就归档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澳门尼威斯人产生的各类档案是各项活动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反映着学院的发展轨迹、文化积淀、办学特色和管理水平,具有无法替代的凭证、参考、宣传和教育作用。各部门是学院档案工作的源头,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年度档案归档工作。

2、各部门要严格贯彻部门立卷制度,加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的领导,确保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并按时移交学院档案

3、在对文件进行整理、归档过程中,请加强与档案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2016、2017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联系人:钟海雁,13456792226。

二、归档范围

1、各部门参照《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档案归档范围》(见附件1)确定的归档范围进行整理归档。各种载体(如照片、光盘、磁盘、磁带、电子文件等)文件材料应随相应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应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

2、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如请示与批复、正文与附件等应一并归档,不得遗漏和散失。

3、因学院档案馆尚未建成,本次先提交2016、2017年度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及实物等暂存各部门,请妥善保管

4、整理归档材料的同时应同步完成案卷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卷内目录的编制(见附件2

5、为确保档案管澳门尼威斯人作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在6月12日前确定部门兼职档案员(见附件3),并报给学院档案室钟海雁,邮箱149187498@qq.com。

6、电子文档移交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之前,纸质文件及实物请2018年12月30日之前全部收集完毕。

7、因规范设置验收需要的档案材料另行通知收集。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归档范围

2.归档文件目录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部门兼职档案员表格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附件3 部门兼职档案员.docx

附件2 文档、卷内目录.docx

附件1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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