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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5-02 作者: 阅读数:6443次

各分学院:

为规范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杭电科【2017】156号)和《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杭电科【2017】157号)要求,将对澳门尼威斯人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截至时间为准)进行结题,现将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结题要求

1. 项目已完成但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项目委托方提供的结题证明等相关结题佐证材料。

2. 对于项目未能如期完成但需要终止执行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与项目委托方协商后签订的《项目终止协议》。

3. 对于项目未能如期完成但项目还在进行中,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向产学研合作处(行政楼306)提交《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表》,说明项目延期原因。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2.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旧),在项目结项栏目中录入项目结项信息,并上传《澳门尼威斯人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材料等纸质原件的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结题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4.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把纸质原件材料交至行政楼306备案。

三、其他

1. 结题工作须在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

2.对于逾期未按结题要求上交相关材料的项目,产学研合作处将汇总后提交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暂停项目经费使用权等方式处理。

3.联系电话:86919101,联系人:陈旭锋

 

 

澳门尼威斯人产学研合作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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