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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复试通知(201803)

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20 作者: 阅读数:8489次

根据《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18年3月)》(20180306发布,连接地址http://innamosina.com/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catid=94&id=2827&web=organization)的要求,拟对辅导员和教务管理初审合格人员安排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参加复试

1、根据公告要求,澳门尼威斯人对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确认,名单详见附件“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学校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通过初审人员收到短信或见到本公告后于3月22日之前编写“姓名+应聘岗位+确认参加复试”邮件发送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确认:zzrs@hdu.edu.cn。

    3、应聘当天请应聘者携带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一份、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二、复试安排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复试时间和地点:(1)辅导员合格人员于3月23日上午8:00到澳门尼威斯人下沙校区11教108室签到参加笔试,教务管理合格人员于3月23日上午8:00到澳门尼威斯人下沙校区12教314室、316室签到参加笔试;(2)面试于3月23日下午13:50左右开始,面试地点为杭电下沙校区10教220会议室。

复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教务管理和辅导员岗位笔试各采用一套试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语言表达、语言逻辑等方面。

复试程序: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左右;笔试成绩于下午13:30-13:50左右在原笔试教室门口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放弃面试人员,按笔试排名递补。最终成绩按照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办公地点在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青山湖校区(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168号)。

2、本次招聘人员要求4月15日前能全职到岗工作,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请各位应聘者妥善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注意出行安全。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    电话:0571-86873871,联系人:臧老师,曹老师,

E-mail:zzrs@hdu.edu.cn.

 

附件:辅导员和教务管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018年3月20日

辅导员和教务管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2018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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