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3-07 作者: 阅读数:6980次
根据学校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文件规定,在职高级职称人员、五级六级职员(非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应由人事处统一保管,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三本,请相关人员将借出未交回证件和新办理证件于3月15日前交人事处。请各学院、部处敦促相关人员及时上交。如有疑问,请咨询86915030。 不交证件不给予办理后续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