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28 作者: 阅读数:7588次
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45号)和《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2〕115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安家补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期满出站后首次就业在浙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工作协议;或在浙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3.未申请享受过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工作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申请方式
登录浙江博士后网“浙江省博士后资助申报系统”(http://zjbsh.zjhwrc.com)填写电子申报材料。
三、其他说明
(一)安家补助每人3万元。经费使用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2〕115号)执行;
(二)今年实施网络申报。具体通知请见。请务必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省里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朱淑梅,电话:0571-87052533;
2、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周豪,电话:0571-87651282,
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419房间,邮编: 310012,电子邮箱:348896002@qq.com。
3、学校人事处:张慧;联系电话:0571-8771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