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05 作者: 阅读数:6905次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澳门尼威斯人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澳门尼威斯人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选拔事项
(一)对于推荐申报人选,各学院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和具体可行的培养举措。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
(三)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
三、推荐名额及重点
博士点所在学院推荐4名,一流学科A类所在学院推荐3名,其他学院推荐1-2名,研究机构推荐1名。
为支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里评审指标单列。对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占学院指标,予以直接推荐。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对推荐人选的数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二)《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准备相关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40页。《登记表》中第二项到第六项内容由学院审核,审核人签字。“用人单位具体培养目标计划”一栏由学院负责填写。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后,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积极鼓励教师申报,行政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属学院负责通知。
上述材料请于5月24日前报人事处407室,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szgl@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管越峰,电话:86915030。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3.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澳门尼威斯人年)实施意见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