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5-09 作者: 阅读数:14416次
1、本人提交辞职申请
申请人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职工辞职申请表》交所在部门。申请表可到组织人事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领导签署意见
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署是否同意辞职意见后,交学院组织人事部。
3、学院审批和学校审批
组织人事部在收到辞职申请30天内,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事业编制人员另提交学校人事处审批。
4、办理离院手续和离校手续
学院同意辞职的,由组织人事部开具《杭电澳门尼威斯人离院手续单》,申请人在15日内到所在部门、计划财务部、教务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离院手续。办理完离院手续后,申请人将《杭电澳门尼威斯人离校手续单》交回组织人事部。
事业编制人员另到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澳门尼威斯人离校手续单》,在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学院不同意辞职的,由申请人在书面通知函上签字确认,并自提交辞职申请30天内不得擅离岗位,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5、转移组织和人事关系
(1)组织人事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出党组织关系;
(2)组织人事部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签收;
(3)组织人事部结算工资、违约金、补偿金等;
(4)组织人事部补充在院工作期间档案(含劳动合同、干部履历表、转正申请表、历年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由学院通知杭州市人才市场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5)组织人事部告知流程并由本人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