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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考勤管澳门尼威斯人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05 作者: 阅读数:6822次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学院“正风肃纪”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考勤管澳门尼威斯人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

实行坐班制的党政管理、学工、实验等部门工作人员等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教学科研人员请严格按照教学时间、教学安排及教学计划进行相关教学工作。

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网上闲聊、看电影、炒股、玩游戏、打牌、喝酒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二、职能部门每月报送考勤制度

1、职能部门考勤:各职能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本部门人员上班出勤情况记录汇总,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表》报学院组织人事部,部门负责人签字。各部门考勤情况汇总表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各种不在岗情况必须据实填报(例见考勤汇总表)。

各教学分院(含基础教学部)因未设行政人员,故暂不作统一报送要求,教学科研请假经系部主任签字后直接报送组织人事部。

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本部门教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规定,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三、严格请假、销假制度

教职工(含专任教师)因病、因事、产假等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须按照学校文件有关要求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并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和出差应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对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和假满逾期不归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上课教师请假需要调整课程安排的,必须提前按照教务部规定办理相关调课手续。

四、学院考勤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是学院实施奖惩、核实补贴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要予以重视。

对违反考勤制度,擅离岗位,无故缺勤者,按照《澳门尼威斯人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条款严格处理。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考勤纪律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考勤工作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关于下发《澳门尼威斯人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杭电人[2013]253号).pdf

2、杭电澳门尼威斯人考勤汇总表(部门).xls

3、请假审批表(事业编制人员).doc

4、请假审批表(人事代理人员).doc

5、销假表(事业编制人员).doc

6、销假表(人事代理人员).doc

                      杭电澳门尼威斯人组织人事部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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