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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07 作者: 阅读数:508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成绩管理办法》(信息教[2015]44号),特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成绩录入时间

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时间:202212088:00-2022年122724:00。 

2、要求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要求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⑴ 首先设定成绩比例,然后录入各项成绩(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必须录入),若录入过程中调整了成绩比例,必须清空总评后再保存。

⑵ 系统自动按教师设定的比例折算出总评成绩,教师核查无误后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学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学生成绩记录册一并交开课学院教学办。

⑶ 要求任课教师在《成绩记录册》最后一页下端备注“平时成绩组成及评定标准”。

⑷ 任课教师的成绩档案应在成绩录入系统关闭前上交各学院教学办,教学办必须认真核查当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档案是否齐全。

3、严格按《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成绩管理办法》设置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6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70%。要求理论课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分栏设置,比例总和占总评成绩30%—60%;实验及分散进行的实践课程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对应填入“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可根据课程考核要求确定比例。课程名相同且统一命题的课程,其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设置必须一致,记分制(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也必须一致。个别课程因课程教学改革等原因超出成绩比例范围的,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各二级学院批准后报教务部审批。

4、成绩“备注栏”中“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等信息必须核实后准确录入,取消考试资格必须由任课教师报教学办备案,缓考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教务部批准后由二级学院教学办录入系统。

5、特别提醒: 录期末考核成绩时必须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等成绩因缓考随课程补考进行,补考成绩自动记载为缓考学生的期末成绩,系统按教师设定的比例折算出学生的总评成绩,若未录入平时等成绩会导致总评成绩不准确。补考成绩、缓考成绩的记分制(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应与总评成绩的记分制保持一致。

6、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一般不得修改。确因错批、漏批考卷或录入错误等原因需要更改成绩的,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报至教学办,在开课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教务部审核更改。

成绩更正成绩录入按时提交情况已纳入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

 

  

                                                            教务部

                                                  2022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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