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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2-10-26 作者:陈鑫 阅读数:1047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2〕16 号)精神,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2.为助力共同富裕,进一步推进“26个加快发展县”高质量发展,设立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要求主题和研究内容必须与共同富裕高度相关。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

       1.本次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仍为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分配给澳门尼威斯人的申报额度为重点课题1项、年度规划课题7项、共同富裕专项1项,各二级学院(部)年度规划课题限申报2项

       2.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 http://ktgl.zjedusri.com.cn,申报系统拟于2022年11月1日8点开放申报,请预申报的教师按照2022年申报表(附件2)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申报评审表以申报系统为准)。

       3.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

       四、提交材料和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2022年11月8日之前报送以下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表》(word版,由系统生成导出,此次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2.《课题申报·活页》(word版,由系统生成导出)。

       3.《XX学院(部)申报省教科规划2023年课题分类汇总表》(附件 3,盖章 PDF版、excel版)。

       待学院评审后,报送被推荐项目的《课题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份,在系统中生成,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五、其他

       1.申报系统系统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和课题申报人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

       3.为方便管理人员和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联系人:陈鑫,电话:0571-58619122,邮箱:20221057@innamosina.com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二:2022年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三:XX学院申报省教科规划2023年课题分类汇总表.xls

 

澳门尼威斯人教务部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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