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务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14 作者: 阅读数:1225次
各二级分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星耀信工”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信工党委【2022】6号)和《关于开展第一届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星耀信工”评选活动的通知》(信工党委【2022】7号)文件要求,学院将组织“教学之星”评选活动。
各二级分院(部)根据《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学之星”评选办法》推荐名额和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于2022年5月17日前将《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学之星”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教务部,推荐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发送邮箱:yangyueqi@hdu.edu.cn。联系人:杨月琦;联系电话:0571-58619122。
附件:1.信工党委2022 6号关于印发《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星耀信工”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2.信工党委2022 7号关于开展第一届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星耀信工”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教学之星”评选办法.docx
教务部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