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尼威斯人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4-29 作者: 阅读数:1244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今年办理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中填写(或上传)结题报告,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由学院科技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学院科技部(澳门尼威斯人年(包括)以后立项的项目)或学校科研处(澳门尼威斯人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结题。

一、具体结题要求如下:

(一)、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文件一份(复印件)。

(二)、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三)、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

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但需完整、清晰,经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目录、正文做好标注。其中:

.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

.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

.在线发表、光盘的论文须附学校成果认定证明。

2、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

.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正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正式出版物1份,并明确注明课题资助信息和统一的立项号。

5. 专利

.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

.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教育厅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作为验收依据。

(四)、不予结题的情况

1.不能提供教育厅项目立项文件的科研项目

2.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3.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4.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5.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找不到。

二、 报送形式

报送形式分为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步聚。

项目负责人在教育厅系统里填写结题申请,准备结题报告(见附件1)、立项文件和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立项文件和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

2.结题的纸质材料送到格致楼443,并将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kjb@innamosina.com

3.学院受理的日期为即日起至2022年05月8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何飞      联系电话:0571-5861919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站点地图-xml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