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尼威斯人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信工团联〔2022〕3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五四”系列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2-04-08 作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 阅读数:4055次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选树德智体美劳先进典型,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加强澳门尼威斯人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的示范力量和带头作用,激励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青春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团100周年,以激情的面貌迎接杭州亚运会。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五四”系列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年7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参评条件及奖项设置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乐观向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

4.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二)奖项设置

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力行之星、笃学之星、理论之星、媒体之星、志愿之星、科创之星、文艺之星和体育之星共10类,每类奖项不超过10名,最多100人。其中,“大学生”为综合奖,由学工部负责评选;其他9类为单项奖,由院团委负责评选。同类别奖项不可兼得,不同类别可兼得(同届一般不超过2项)。

1.十佳大学生

品学兼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等领域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获得国家专利(需通过专家鉴定)或在体育、文艺、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个人。

2.自强之星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励志拼搏,诠释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乐观向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3)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力行之星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三观,听党话、跟党走,“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50%。;

(2)带头刻苦学习。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或入学以来(三者满足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含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带头弘扬新风。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参加第二课堂,热心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表现突出;

(5)从事学生会工作1年以上(含1年),学生反映好。

4.笃学之星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青年大学习”学习率不低于50%;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澳门尼威斯人践创澳门尼威斯人力,学习成绩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在符合以上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前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600分以上;单门课程成绩100分;学习成绩显著进步者。

5.理论之星

(1)从事理论学习组织工作的团干部、青马学院中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表现突出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读书会成员或思想引领类社团成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任何处分;

(3)热爱时政,热爱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理论学习与实践,青年大学习80%;

(4)在思政微课大赛、“卡尔·马克思杯”理论知识竞赛、“红船杯”党团知识竞赛等组织工作和参与中成绩突出,可优先推荐。

6.媒体之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积极向上;

(2)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宣传工作,视角独特、思维活跃,多次在公开网络或平面媒体、电视广播媒体上发表过作品(包括文字作品、书画作品、设计作品、摄影作品、摄像作品、游戏作品)或提供新闻线索和信息,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

(4)积极参与学校媒体宣传工作,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作用的骨干。本年度参与编辑发布的新闻宣传登上学习强国,获得过省级以上主流媒体转发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7.志愿之星

(1)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累计80小时(不包含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大型赛会、防疫抗疫等志愿服务工作中;

(3)长期坚持投入公益事业,热爱志愿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或公益创业有较好效益等;

(4)获得省、市及以上相关荣誉的志愿者可优先推荐。

8.科创之星

(1)本年度无不及格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参加过“挑战杯”、“互联网+”、“新苗计划”及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A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并荣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3)有个人科创经历,且目前运营状况良好,并在校内产生良好影响;

(4)在校期间在学术、科技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5)在科技创新和创业竞赛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9.文艺之星

(1)敢于承担,乐于奉献,能发挥艺术专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级各类文艺活动,为学院文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热爱文艺工作,在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等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10.运动之星

(1)在体育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组织学院体育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2)取得过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登记证书或通过裁判员、指导员等级考核或获体育项目校园等级裁判员、指导员证书;

(3)获得省、市及以上比赛成绩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三、材料申报

上述奖项的参评者均需填写个人申报表(一式一份)、准备现场评选PPT(内容围绕个人介绍,应包含个人曾任职务、所具特长和所获荣誉、奖励等信息及典型事迹)、主要事迹介绍文字稿、个人一寸照1张、个人活动照片(2张,至少需要一张清晰的单人照)等材料。

个人申请材料请以“奖项名称+二级学院+姓名”命名(如:志愿者管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张三),于4月15日12:00日前发送至各奖项评选单位邮箱,逾期提交或漏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自强之星发送至邮箱:xsh@innamosina.com

力行之星发送至邮箱:xsh@innamosina.com

笃学之星发送至邮箱:qingma@innamosina.com

理论之星发送至邮箱:qingma@innamosina.com

媒体之星发送至邮箱:qingtong@innamosina.com

志愿之星发送至邮箱:qingxie@innamosina.com

科创之星发送至邮箱:kelian@innamosina.com

文艺之星发送至邮箱:dayituan@innamosina.com

运动之星发送至邮箱:shetuan@innamosina.com


各评选负责单位(附件3)将评选出的获得者的名单汇总,于4月22日12:00之前将汇总表(附件2),以“奖项名称”的形式命名(例:校园媒体人)发送至青马学院邮箱:qingma@innamosina.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俞霖楠(教师):0571-58619875

陈  宇(学生):15651276018

电子邮箱:qingma@innamosina.com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五四”系列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2.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五四”系列荣誉汇总表.docx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五四”系列评选负责单位汇总表.docx



共青团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8日


文件:信工团联〔2022〕3号 关于评选2021年度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五四”系列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pdf




站点地图-xml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