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尼威斯人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信工团字〔2022〕15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学生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2-03-23 作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 阅读数:3416次

各团学组织指导单位、团学组织: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澳门尼威斯人团委将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候选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在团学组织(含分院学生会)中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或在入伍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伍学生。

2.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优秀团员青年和“青马工程”优秀学员。

二、推荐要求

(一)一推(入党积极分子)

1.年满18周岁,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经过至少3个月的培养和考察,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要求入党。

2.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团龄。

3.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和行为。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随意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5.任职期间工作积极、服务同学,做出突出贡献。

6.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发展:

(1)在考试、考查课以及党校考核中违纪的;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3)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二)二推(发展对象候选人)

1.通过推荐优秀团员,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即通过“一推”);通过网上党校考试,获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

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至少1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3.积极参加理论学习,积极用理论武装思想,深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4.任职期间工作积极、服务同学,做出突出贡献。

5.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发展:

(1)在考试、考查课以及党校考核中违纪的;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3)推优上学期挂科暂不发展;

(4)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三、推荐步骤

1.符合上述要求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于3月27日20:00前按照“组织全称+入党推优”命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qingma@innamosina.com,文件命名格式:一推/二推+团学组织名称+姓名。

2.院团委召开一推、二推大会,推荐对象逐一进行PPT演讲,时长以不超过3分钟为宜。演讲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及成绩、综合测评结果、担任学生干部及参加各类活动情况等。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投票,现场唱票,依票数高低取足规定的人数,当场公布结果。符合条件的个人经评议后最终上报推荐名单;

3.由学生团委副书记填写登记表(附件3和附件4)并根据评选情况筛选出最终推荐名单;最终确定被推荐的同学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见一推二推文件),填写完整并根据表格填写要求确认签字后转交至本支部的党支部书记放入个人档案;

4.会议通知院团委委员、院团委主要学生干部代表等出席评议,负责监督评选过程是否规范、候选人是否符合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俞霖楠(教师):0571-58619875

陈  宇(学生):15651276018

电子邮箱:qingma@innamosina.com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积极分子报名表(团委推荐).docx

2.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报名表(团委推荐).docx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登记表(团委推荐).docx

4.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登记表(团委推荐).docx



共青团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文件:信工团字〔2022〕15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学生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工作的通知.pdf

站点地图-xml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