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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第十七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决赛答辩的通知

来源: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2-03-23 作者:陈志庆 姚思雯 阅读数:3107次

各位同学:

为提高大学生在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经研究,澳门尼威斯人将举办第十七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决赛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22年3月30日下午13:15。

二、举办形式

本次院决赛采取线上的方式,各参赛队伍通过PPT 展示和答辩形式参赛。由工作人员对参赛队伍进行随机抽签。各组参赛队伍在指定教室进行答辩,评委老师于钉钉线上评审。

各组PPT 展示时间不得超过 4 分钟,答辩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各组答辩人员在2-3位,其中一人主讲。

三、作品提交

各参赛队伍须在3月28日18:00前提交院决赛参赛作品,文本须为PDF格式。3月29日晚20:00前提交答辩ppt。

最终提交时,ppt和作品均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科联管理协会邮箱:klguanlixiehui@163.com。作品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和ppt的命名格式为:组长姓名+作品名称。 

四、答辩流程

1、答辩准备:

各参赛队伍须提前检查团队答辩人员的情况,为保证答辩流程顺利,请答辩人员提前准备。

2、答辩进行:

答辩分为三个会场同时进行。请每组参赛队伍在本组答辩前30分钟到场,并在场签到。各组参赛队伍在指定教室进行答辩,评委老师于钉钉线上评审。答辩工作人员将在院决赛开始前到场,并按照答辩顺序,开始邀请答辩队伍人员准备。

工作人员将全程对答辩进行拍摄并存档。

3、答辩结束:

答辩结束后,答辩人员须立即离开。 

五、评奖原则及奖励

1、院电子商务竞赛组委会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及评奖建议确定获奖结果。

2、获奖等级共分三等,其中一等奖为参赛队伍总数的10%,二等奖为参赛队伍总数的15%,三等奖为参赛队伍总数的30%,具体获奖比例视参赛队伍质量而定。原则上从获奖参赛队中选拔出参赛作品参加浙江省第十七届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

六、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伍须在院决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作品,逾期将视为放弃。

2、若存在答辩时间冲突的情况,请提前联系竞赛负责人。若在本组答辩开始30分钟后仍未参加答辩,且未提前联系竞赛负责人,将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图片、摘要、简介、链接(包括点击链接跳转后的网页)等均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等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取消比赛资格。

4、所有作品必须为浙江省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作品有任何造假、剽窃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向全省高校通报。作品中出现引用网络和其他公开发表文献的内容时,应该注明信息出处。

七、竞赛组委会

本次竞赛拟成立由管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经验丰富的竞赛指导老师等担任委员的竞赛组委会,负责此次竞赛的指导、督办、执行、协调等事宜。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长:钱锋

成员:江娟、孙志海、王毅达、陈志庆


未尽事宜,请联系:

江娟(管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9868154(QQ);

姚思雯(院科联):1550561095(QQ)。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组委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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