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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竞赛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2-02-28 作者:潘慧灵 阅读数:4526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和《关于学生参加高水平体育竞赛获奖者教学管理办法》(信息教[2012]46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本学期竞赛获奖的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科竞赛奖励学分分配证明表》(附件1)和《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科竞赛学分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二级学院审核课程替代信息后于3月9日下班前提交至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陈老师处审核(格致楼439)。

2.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学科竞赛获奖奖项;

3.教务部负责审核替代课程信息及学分等,审核无误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

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详见《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附件4),2022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学科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可参照《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附件5)有关规定。

二、运动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程序

1.本次运动竞赛获奖学分认定仅限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的奖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运动竞赛学分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审核课程替代信息后于3月9日下班前提交至体育教学部方老师处审核(湖畔运动馆1楼);

2.体育教学部负责认定运动竞赛获奖奖项;

3.教务部负责审核替代课程信息及学分等,审核无误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教务系统课程替代操作。

运动竞赛获奖学分的认定范围、标准详见《关于学生参加高水平体育竞赛获奖者教学管理办法》(信息教[2012]46号)有关规定(附件6)。

 

 

附件:

1.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科竞赛奖励学分分配证明表.doc

2.附件2-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科竞赛学分申请表.doc

3.附件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运动竞赛学分申请表.doc

4.附件4:《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规定(试行)》(信息教[2012]45号).pdf

5.附件5:《关于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有关学业奖励的补充规定》(信工科[2022]2号.pdf

6.附件6:《关于学生参加高水平体育竞赛获奖者教学管理办法》(信息教[2012]46号).pdf


 

 

                            教务部

                            科技部(创新创业学院)

                           体育教学部

                                 2022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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