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2-01-16 作者:林乾洋 阅读数:3809次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3日(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马老师,监督电话:0571-5861912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E-mail:xxdq@hdu.edu.cn。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杭电路1号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邮政编码:330100。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