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尼威斯人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信工团联〔2021〕13号 关于开展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学年精品活动二次立项申报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1-12-31 作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 阅读数:3848次

各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团学组织、兴趣社团:

依据《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课外教育选修学分实施细则(试行)》(信工团联〔2021〕1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2021-2022学年精品活动二次立项申报工作,在2022年2月后举办的校园活动均需精品活动立项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团学组织、兴趣社团

二、申报条件

1.活动内容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不违反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主题明确、新颖、积极、健康;

2.申报的精品活动原则上要求活动参与人数至少达100人,面对全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开展;

3.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申报的精品活动应由指导单位或其分团委、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4.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各级学生会、院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五星级及以上学生社团可申报项目数量不限;

5.各学生社团均享有申报资格。四星级社团为4个,三星级社团为3个,二星级社团为2个,一星级社团不可申报;

6.2021-2022学年已立项申报通过的精品活动,无需重复申报。

三、立项标准

1.鼓励不同类型的校园活动进行申报,优先选择无相同类型的校园活动进行立项;

2.鼓励符合本学生组织宗旨的活动进行申报,对于已形成规模的届次活动、各学生组织现有的品牌活动优先立项;

3.鼓励“学生喜爱、育人内涵”的校园活动进行申报,面向同一类型、同一范围的校园活动,从学生喜爱度、思想引领度、活动覆盖度、校园影响力和活动持续性5个角度开展立项审查,择优立项。

四、工作流程

1.申报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20日,各申报组织填写精品活动立项申请表,报院团委。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至少应指导本学院学生会申报2个校园精品活动;

2.审查阶段:2022年1月21日-2021年1月28日。院团委组织评议会统一进行精品活动评审。各申请单位准备好ppt、策划案及相关活动资料进行展示;

3.公示阶段:评审会结束后一周内公示精品活动立项名单,申报成功的活动称之为精品活动。

五、鼓励政策

1.对于立项成功的精品活动的参与者与活动组织者,1次可获得1枚校园活动章;

2.院团委可提供多途径宣传报道,并协调学院相关部门给予场地、物资等方面支持,活动承办组织可申请进行精品活动项目志愿者招募。

3.活动经费需院团委承担的,活动组织单位可在活动前一个月向院团委申请活动经费。

六、工作要求

1.各组织应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各学生社团应结合社团特色开展有质量的社团活动。

2.各组织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附件《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精品活动立项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hdxgtw@hd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敏洁(教师):0571-58619875

陈希凡(学生):18758758120

电子邮箱:hdxgtw@hdu.edu.cn


附件:1.2021-2022学年精品活动立项申请表.docx

2.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兴趣课程申请表.docx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精品活动立项申报方法(试行).docx



 共青团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学生会

2021年12月31日


文件:信工团联〔2021〕13号 关于开展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学年精品活动二次立项申报的通知.pdf


站点地图-xml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