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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1-11-05 作者:俞水群 阅读数:5054次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防范重大风险发生,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学院将开展全院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对各个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5日-11月10日各实验室开展自查整改;2021年11月11日学院主管部门现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照《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1) 逐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后,请及时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交到格致楼217俞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q@hdu.edu.cn

各二级学院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室正常、安全、有序运行。

 

附件一: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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