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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工团字〔2021〕32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1-10-28 作者: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 阅读数:4225次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分团委:

为切实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本学期“一推”和“二推”工作,“一推”即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二推”即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候选人。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推)

(一)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至少3个月的培养和考察,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要求入党。

2.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团龄。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团员人数的2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3.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冶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澳门尼威斯人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澳门尼威斯人,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4.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 热心帮助他人。

5.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 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 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6.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7.在院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在入伍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伍学生或疫情期间表现突出志愿者,可由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8.本学期转专业的同学按上学期所在团支部参加推荐评选。

9.大四学年原则上不进行一推,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本人申请、团支部上报,由二级学院分团委进行二次审批。

10.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发展:

(1)在考试、考查课以及党校考核中违纪的;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3)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二、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二推)

(一)推荐条件

1.通过推荐优秀团员,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即通过“一推”);通过网上党校考试,获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

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至少1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3.入党积极分子期间,按《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新学习”考核卡试行办法》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理论学习澳门尼威斯人践活动。

4.在院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在入伍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伍学生或疫情期间表现突出志愿者,可由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5.本学期转专业的同学按上学期所在团支部参加推荐评选。

6.大四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进行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即“二推”),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本人申请、团支部上报,由二级学院分团委进行二次审批。

7.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发展:

(1)在考试、考查课以及党校考核中违纪的;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3)推优上学期挂科暂不发展;

(4)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三、推荐步骤

学院成立学院“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 “推优”工作,党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组员;二级学院成立二级学院“推优”工作小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分团委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为组员。在“推优”工作中由辅导员实际承担所在党支部的相关工作。

1.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 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 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 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2.各团支部召开大会,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 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学院、二级学院关于团员评优的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 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 考察不唯票, 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 提出组织意见, 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冶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3.会议应通知二级学院分团委派出代表,负责监督评选过程是否规范、候选人是否符合要求。

4.经团支部发展的团员,由团支书总结会议,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附件1)和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附件2),由辅导员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候选人公示榜》(附件3)。选举结果须上报二级学院分团委,由二级学院分团委组织审查候选人资格,由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并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发现推选对象不符合推选条件,则取消候选人资格。考察过程不唯票,应当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5.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后,二级学院分团委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候选人名单,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5)向对应党支部推荐并上报二级学院党总支、学院团委备案,反馈各团支部。

6.填写《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6),汇总至相应党支部,放入学生党员个人档案袋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俞霖楠(教师):0571-58619875

陈  宇(学生):15651276018


附件:1.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docx

2.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docx

3.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候选人)公示榜.docx

4.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docx

5.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候选人推优名单汇总表.docx

6.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x


 

共青团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


文件:信工团字〔2021〕32号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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