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尼威斯人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30 作者:澳门尼威斯人天 阅读数:7544次

全体师生:

为了解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网上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13日

二、评价对象:本学期已开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参评主体:本学期已选课程的全体学生。

四、评教方法:

辅导员组织全体学生利用电脑登录青山湖校区教务系统(  ),输入用户名(学号)和密码并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主页面。在主页面菜单栏中选择“理论教学质量评价”下拉菜单中的“理论教学质量评价”条目并点击,在出现页面中的“课程评价名称”下拉框中列出了本学期所有已选课程。

选择一门课程名称,出现该课程对应的评价指标;在指标右侧任课教师姓名下拉框中选择“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中的任意一个,每个指标选择一次;所有指标均选择完成后,在下面的“其它评价与建议”文本框中进行填写,填写完毕点击右下角的“保存”按钮。按同样的方法依次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并点击“保存”按钮,待全部课程评价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的“提交”按钮完成此次评价工作。

五、评教要求:

1.网上学评教是对任课教师一学期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要求每位选课同学必须参加,端正态度,认真评价。同学们评价过程中,应坚决抵制“请人代评”“随意评价”“恶意差评”等不当做法。

2.未完成学评教的学生,学期末将限制网上信息查询和网上选课等功能。请辅导员组织和动员学生,本着对老师、对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课程的评教任务。

学生评教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电话:5861916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5月30日                      


站点地图-xml  
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