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03 作者: 阅读数:903次
各位老师:
2022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本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的范围
成果登记类别:澳门尼威斯人教职员工取得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获奖、标准、学术会议等成果(包括署名为澳门尼威斯人及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科技成果)。
成果登记时间:本次登记的成果包括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发表及获得的科技成果,以及2021年12月1日前发表及获得但未登记过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登记要求
相关教师须通过数字杭电的“科研系统(新)”进入新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同一科研成果只登记一次,且须由完成人中校内排名第一的澳门尼威斯人教工负责登记,填写所有其他澳门尼威斯人完成人员的姓名、排名等信息,其他完成人不再重复登记。
(一)论文
1.论文登记包括论文新增、论文收录补录和论文转载补录。
(1)论文新增针对系统未登记过的论文,登记时须上传1份PDF格式的论文原件扫描件,内容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标注出相应文章)、标有ISSN号和发表日期的版权页、论文全文等。
论文新增有两种途径:
①认领系统推送的论文;
②未推送的论文可以通过论文新增功能手动录入。
(2)论文收录补录:在论文新增过程中,系统推送论文信息时会将已有的收录信息一并推送,论文审核通过后,收录信息也同时审核通过。系统已登记的论文并经审核通过后,有新增收录的,须通过论文收录补录的方式补充收录信息。论文收录补录时,须上传收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收录证明以澳门尼威斯人图书馆或浙江省内有资质的查新机构盖章的相关证明为准。
(3)论文转载补录:系统已登记并审核通过的论文,在当前统计年度被转载,须通过论文转载补录补充转载信息,论文转载补录时,须上传转载证明原件扫描件。
2.部分论文的发表信息和收录信息可能会出现系统多次推送的情况。请务必确认不要重复认领。具体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被EI收录的中文期刊论文会同时收到一篇知网推送的中文名论文和一篇EI推送的英文名论文,此时,建议认领知网推送的中文名论文,认领成功后补录EI收录信息。
(2)个别被SCI和EI同时收录的论文,因为论文标题中某些特殊符号在两个数据库中的写法不一致或其它原因,导致系统无法将两条记录识别为同一篇论文,此时会同时推送一篇SCI收录的论文和一篇EI收录的论文,建议认领SCI收录的论文,认领成功后补录EI收录信息。
3.系统个人资料中的英文名是英文论文网推的依据请务必不要删除,如遇英文论文未被推送请查看个人资料中的英文名是否正确,英文名修改后可联系管理员重新推送论文。系统支持多个英文名,两个不同的英文名之间用”;”分割,英文名的系统默认书写规则如下:例如中文名:杭小电,则对应的英文名:hangxiaodian;hangxd,如果发表论文时使用的英文名有特殊写法,请务必及时将其补充到系统个人资料的英文名中。
4.论文的第一完成单位,以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准,与通讯作者单位无关。
5.澳门尼威斯人为非第一单位的论文不予受理和登记(“ESI热点”、“ESI高被引”论文以及在Science、Nature、Nature子刊、PNAS上发表的论文除外)。
(二)著作
1.须按照要求在系统登记著作信息并将著作原件提交至学院科技部,由学院科技部汇总著作原件后统一交学校科研处审核。
2.由多位校内教师同时撰写的著作,须由校内排名第一的教师进行登记。
(三)研究报告
须提供采用单位采纳证明(如省政府领导签字批示办理单)。
(四)专利
1.相关教师拿到受理通知后须及时登记专利受理信息。
2.专利授权后,教师可从已登记的专利列表中找到相应专利,通过“转入授权”登记专利授权信息并上传专利证书,学校审核通过后专利状态更新为专利授权。
持有专利授权证书纸质原件的教师请务必要提交专利授权证书,专利权人是“澳门尼威斯人”的专利授权证书请交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302办公室)。专利权人为“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授权证书交至学院科技部(致楼441办公室)。
(五)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1、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需按要求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权利人为“澳门尼威斯人”的登记证书原件提交到行政楼302办公室,权利人为“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原件提交到格致楼441办公室。
2、教师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后,需将证书原件提交后进行线下登记。权利人为“澳门尼威斯人“的登记证书原件提交到行政楼302办公室,权利人为”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登记证书原件提交到格致楼441办公室。
(六)获奖
1.仅登记厅级(含)以上获奖成果。
2.须上传申报书(推荐书)电子版、获奖证书(单位证书及个人证书)扫描件,获奖单位为“澳门尼威斯人”的获奖证书(单位证书)原件提交到行政楼308办公室,获奖单位为“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的获奖证书(单位证书)原件提交到格致楼441办公室。
(七)标准
1.包括正式颁布的国际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且在该标准“前言”中注明标准起草单位之一为“澳门尼威斯人或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2.须上传标准的封面和前言扫描件、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非必须),并将标准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提交到行政楼308办公室(起草单位为澳门尼威斯人)或格致楼441办公室(起草单位为澳门尼威斯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八)学术会议
1.包括以澳门尼威斯人名义承办国内外知名学术组织、机构的学术会议(参会人数≥50人),以及主办其他学术会议(参会人数≥50人),不包括非科研类学术会议。
2.登记学术会议时,须在“学术活动”模块儿中点击“新增”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认定申请(明确申请认定的类别及依据),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会议通知、手册、签到单、新闻报道等)须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3.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汇总后的申请材料进行认定,统一认定结束后,再根据最终认定结果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予以审核(“通过”或者“退回”)。
三、其它
(一)本次科技成果登记的学院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系统预计2023年1月重新开放,12月的成果及其它本年度未及时登记的成果可在下一年度系统开放后补录。
(二)教师提交的科技成果信息需经学院和学校科研处两级审核通过方可有效。请相关教师务必及时修改被退回的成果信息,并在截止日期前确认提交的成果已通过学校审核。年底科研业绩点核算将以科研系统登记的成果为依据,未登记备案的成果不予计算科研业绩点。
(三)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类联系人:谷培影(86919105),行政楼302办公室。
获奖、标准、学术会议类联系人:熊小庆(86873808),行政楼308办公室。
学院科技部联系人:袁宝兰(58619193),格致楼44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