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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2-11-28 作者: 阅读数:422次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创新精神澳门尼威斯人践能力为核心,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推动高校贯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强化交叉复合培养,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实践教学的时代性、先进性澳门尼威斯人效性。

二、申报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门),已获批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已被立项或认定为省级及以上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任务请参照浙教办函〔2022〕365号文件(附件1)。

(二)项目管理与评价

示范中心澳门尼威斯人践教育基地采取“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每年12 月31 日前须向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达标的退出建设名单。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资助

根据《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澳门尼威斯人可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项。获得申报并立项建设的,可在立项后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资助,不合格予以淘汰的不予资助。

四、评审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立项与申报要求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项。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和《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2和附件3盖章扫描版)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俞老师;邮箱:826882836@qq.com;电话:58619139。

(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公示拟推荐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送至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十四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申报书.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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